个人征信牌照悬而不发 独立性背景引争议
从2015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时至今日,市场上的8家机构仍未正式取得牌照。究其原因,机构背景是否符合独立第三方所引的争议较多。个人征信拍照到底何去何从?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在4月10日举办的财经新金融春季峰会上,中国诚信创始人毛振华就表示,个人征信牌照到现在还没有发出来,或许是金融监管机构在征信公司的独立性第三方方面有进一步的认识。
第三方独立性存疑
从征信行业的角度来看,毛振华强调信用中介机构是依靠公信力和独立性生存的。假如一个信用中介机构是为本公司的或者大股东的商业行为服务,有可能会对公信力产生影响。
“一个产生信息源的公司也会有竞争对手,也需要购买信息。而要把自己的信息提供给对手,并不是它非常愿意的事情。如果这样的公司控制信用中介机构,在理论上很难防范信用信息是否与其竞争行为有特殊的关联,或者是否会对其竞争对手有特殊的安排。”他举例。
毛振华进一步解释称,目前行业中存在所谓收集个人信息、出售个人信息的公司,这在国外是不存在的。假如公司因为有业务的自动留痕,做自主分析是可以的,但以商业目的收集公民的信息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只有得到法律的授权才可以从事信息收集整理。
因此,毛振华认为,8张牌照没有发放,正是因为在独立性第三方方面存在争议。而对这一问题有过明确的讨论,也有成熟的国际参考。
财经分析师孙爽也提到,个人征信牌照迟迟没有下发,部分征信机构并非“独立第三方”。所谓独立第三方,是指在业务、治理结构、关联关系等的独立。对于有独立数据源的机构是否可以发放牌照,如何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可能是监管正在考虑的。
此外,孙爽认为,目前征信行业基础设施、征信机构产品体系不完善也是原因之一,而个人征信牌照是否要发放给类似这样的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央行征信市场化?
目前市场上除了上述8家机构外,实际正在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正规军就是央行征信中心和上海资信。
央行征信中心是央行直属事业单位,同时也是上海资信的控股股东。目前,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都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贷信息。《征信业管理条例》也明确提出其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如果8家民营背景机构正式获准,上述两家机构是否要实现市场化,以及形成竞争,也备受关注。
孙爽认为,如果不进行市场化,机构运行严重受制于编制限制,效率不够高;如果实现市场化后,可能会出现其它机构是否具备同等竞争地位,是否存在不公平竞争等疑问。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近日也曾发表署名文章,提出“央行征信中心是公共属性还是市场竞争主体不清晰,导致市场机制无法理顺”。
贾康认为,央行征信中心应回归“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公共机构的定位,只覆盖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外部数据接入,不应向市场直接提供征信评分和征信服务,不应直接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央行征信中心应向各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数据接入服务,可按照公共服务使用者付费原则,由央行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数据接入服务的收费。
贾康同时呼吁建议尽快建立牌照发放制度,推动征信业务全面启动。
就目前而言,孙爽认为,法律和行政监管将不断完善,替代数据应用于征信的有效性会被更多地探索。“一个共识就是征信市场会呈现寡头垄断的格局,因为基础投入太巨大了。”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