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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上高利贷应该如何“脱身”?

发布日期 : 2017-06-22
信息来源 : 

  前段时间,因为高利贷债务纠纷所导致“校园裸贷”、“卖房还贷”等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虽然如今对于有购物消费的朋友来说,银行与网络上的小额贷款已经是非常普及了。但是,当人们在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为何仍热衷于“九出十三归”的高利贷呢?

  很简单,因为借贷的成本与门槛低。高利贷的行业最早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风生水起,所以高利贷其实是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因其利息之高,所以通常并不需要贷款人出示相关证明或抵押手续。“九出十三归”的意思就是放贷人只付出总金额的90%,其中10%已经被押下来了,这就是“九出”,你到归还本金的时候,却要加收30%的利息所以称为“十三归”,是典型高利贷的一种。所以朋友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千万不要惹上高利贷!

  但人或为穷困所迫、或为解燃眉之急,若非走投无路,谁又会背高利贷这个黑锅呢。若是有一天,当自己也像新闻里说的一样,惹上高利贷,被债务公司的不平等条款“利滚利”的时候又应该怎么办呢?

  小贴士:因为高利贷是不合法的,现在有法律、有法院、有律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拯救自己,减少自己的债务支出。虽然说高利贷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不找人家,也不会被高利贷缠上。但是呢,竟然你选择上了这条路,你就得有恃无恐,因为你的背后有法律在支持你。

  第一:贷款利率高于基准贷款利率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许多高利贷的受害者原本只是借1、2W左右的本金,却因为贷款的高利率让自己背上几十万的债务。这其实就是因为高利贷放贷人给出的贷款利率远远高出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N倍导致的。发生此类情况,我们就应该寻求法律的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指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此外,该条例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借钱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的,法律不给予保护顾名思义,如果你借钱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法律也不会保护你。比如,某个行业的”黑污点“有些人就是专门开赌庄的,用各种非法手段把来赌博的人的钱弄光之后了,就开始给你抛出高利贷的砖,让你上钩去找他们借。很多烂赌的人就因此上了这样的”贼船“。

  尽管这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还是指出了: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所以,当你签了这种类型的借条的时候,是属于无效的。

  第三:债务人是被威胁签下的贷款合同无效。

  有些人其实并不想欠高利贷的钱,但是出于某些原因,被对方威胁签订相关合同了。并且,合同中的贷款利息和不平等条件让你负债累累的时候,也不必要害怕。

  《合同法》第52条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当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让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的,则可视为无效合同。

  小编总结:有这么多法律武器,可以让你脱离高利贷的”苦海“,你还会害怕高利贷向你收取高额的利息吗?虽然,有些追债人催讨手段卑鄙无耻,同时也不怕你能通过正常渠道来对付他们。但小编想说,既然还有路可以走,为什么不先走走,再决定是否放弃呢?如果你先放弃法律,那法律就算能拉你一把,也是无能为力!惹上高利贷应该如何”脱身“?

  前段时间,因为高利贷债务纠纷所导致”校园裸贷“、”卖房还贷“等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虽然如今对于有购物消费的朋友来说,银行与网络上的小额贷款已经是非常普及了。但是,当人们在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为何仍热衷于”九出十三归“的高利贷呢?

  很简单,因为借贷的成本与门槛低。高利贷的行业最早在宋朝的时候就已经风生水起,所以高利贷其实是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因其利息之高,所以通常并不需要贷款人出示相关证明或抵押手续。”九出十三归“的意思就是放贷人只付出总金额的90%,其中10%已经被押下来了,这就是”九出“,你到归还本金的时候,却要加收30%的利息所以称为”十三归“,是典型高利贷的一种。所以朋友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千万不要惹上高利贷!

  但人或为穷困所迫、或为解燃眉之急,若非走投无路,谁又会背高利贷这个黑锅呢。若是有一天,当自己也像新闻里说的一样,惹上高利贷,被债务公司的不平等条款”利滚利“的时候又应该怎么办呢?

  小贴士:因为高利贷是不合法的,现在有法律、有法院、有律师,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拯救自己,减少自己的债务支出。虽然说高利贷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你不找人家,也不会被高利贷缠上。但是呢,竟然你选择上了这条路,你就得有恃无恐,因为你的背后有法律在支持你。

  第一:贷款利率高于基准贷款利率外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许多高利贷的受害者原本只是借1、2W左右的本金,却因为贷款的高利率让自己背上几十万的债务。这其实就是因为高利贷放贷人给出的贷款利率远远高出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N倍导致的。发生此类情况,我们就应该寻求法律的保护。

  第二:借钱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的,法律不给予保护顾名思义,如果你借钱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法律也不会保护你。比如,某个行业的“黑污点”有些人就是专门开赌庄的,用各种非法手段把来赌博的人的钱弄光之后了,就开始给你抛出高利贷的砖,让你上钩去找他们借。很多烂赌的人就因此上了这样的“贼船”。

  尽管这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还是指出了: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所以,当你签了这种类型的借条的时候,是属于无效的。

  第三:债务人是被威胁签下的贷款合同无效。

  有些人其实并不想欠高利贷的钱,但是出于某些原因,被对方威胁签订相关合同了。并且,合同中的贷款利息和不平等条件让你负债累累的时候,也不必要害怕。

  《合同法》第52条中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当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让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的,则可视为无效合同。

  小编总结:有这么多法律武器,可以让你脱离高利贷的“苦海”,你还会害怕高利贷向你收取高额的利息吗?虽然,有些追债人催讨手段卑鄙无耻,同时也不怕你能通过正常渠道来对付他们。但小编想说,既然还有路可以走,为什么不先走走,再决定是否放弃呢?如果你先放弃法律,那法律就算能拉你一把,也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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